
◎一同经营。
例公私合营。
英jointly owned (operated);
1.全营,全营的人。
引清 · 昭槤 《啸亭杂录 · 魁制府》:“公至营宣諭毕, 勒公 即就逮,合营诉其寃抑,乞公代奏。”
《后西游记》第二一回:“一面飞发兵符,调合营兵将来捉拿和尚。”
2.共同经营。
引《羊城晚报》1984.4.27:“厦门 与 港 商合营建筑装饰公司。”
◎共同合作经营。
例如:“公私合营”、“合营事业”。
合营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,是指由两个或多个企业或个人共同投资建立的企业,该被投资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必须由投资双方或若干方共同决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