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量的大小,不能以身材作论断。《资治通鉴・卷二八三・后晋纪四・高祖天福七年》:“曦曰:『维岳身甚小,何饮酒之多?』左右或曰:『酒有别肠,不必长大。』”《清・纪昀・阅微草堂笔记・卷二十四・滦阳续录六》:“酒有别肠,信然。”